中藥調劑權爭議未歇,仍要強硬執行嗎?
陳進男/藥師
看到報載「讓中藥房永續經營,中醫師處方藥品調劑人員國考草案出爐」,這個草案依據民國87年修正公布的《藥事法》第103條擬定。然而,這個法規條文其實充滿爭議,因為此條文關係中藥商公會為推動調劑權修法涉嫌行賄立委案,此案經多年纏訟,依今年3月報載,高院更四審判前立委邱垂貞3年10月,褫奪公權3年,還可上訴。
惡法非法,面對於這樣充滿爭議性的條文,本就應暫緩執行,行政單位應為民眾福祉主動依法尋求救濟之道,提出相關修正案請立法院修法,或由立法院刪修本條文以正本清源,而非明知其爭議卻強硬執行。
監察院6月18日「糾正衛生福利部,並促請行政院、考試院分別督飭所屬檢討改進。」的新聞稿,也是未明脈絡,理應責成衛福部提出合理的修正草案,而非反過來要求衛福部及考選部執行此充滿爭議性的條文。
面對一個公共政策,我們在必須思考的是,什麼樣的政策,長遠而言,對國民健康、對台灣未來是最好的,而不應明知有爭議卻強硬執行,如此實非全民之福。